在美国,小额法庭是指专门处理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的法庭。小额法庭隶属于地方司法系统,受各州法律管辖。联邦司法系统并无小额法庭的建制。美国的小额法庭建立于20世纪早期,设立的初衷是让民众直接参加小额案件的审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小额法庭的使用比普通法庭容易,对当事人的法律知识要求不高,无须聘请律师,可以快速审结案件。
在美国,地方(县)法院系统的民事法庭分为两种:普通民事法庭和小额法庭。小额法庭设在县法院内,各县法院有权根据案件的多寡决定小额法庭的设置,有的县法院设立独立的小额法庭专门处理小额案件,小额法庭与普通民事法庭是平行的机构;有的法院则不专设小额法庭,而是将其设在普通民事法庭内,指定若干名法官专门审理小额案件。
(一)小额法庭的受理案件标准和范围
小额法庭是最简易的法庭,所涉及的数额也属于“小额”,大额的案件则由普通民事法庭审理。小额和大额案件的区分标准由各州的法律规定。有的州采取单纯的数额标准,规定小额法庭受理案件的最高上额,有的州除采取数额标准外,还附加其他标准。在美国的51个州中,有45个州采取单纯的数额标准划分小额案件,其幅度从1000美元至15000美元不等,如伊利诺依州的法律规定小额法庭受理5000美元以下的案件。有5个州则不仅以小额法庭管辖案件的最高上额、还附加其他条件来确定小额案件的立案标准,如加里福尼亚州规定小额法庭管辖案件的最高上额为5000美元,并且原告在1年内没有提出2次以上的诉讼金额超过 2500美元的小额诉讼,对于担保公司和承包商的诉讼限定最高金额为4000美元;马萨诸塞州规定小额法庭管辖案件的最高上额为2000美元,但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案
件不受此限;内布拉斯加州规定小额法庭管辖案件的最高上额为2400美元,每5年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一次。
小额法庭能否受理起诉标的超过法院小额案件最高限额的案件?答案是肯定的。不过,如果起诉金额超过该州小额法庭的最高上额而继续选择在小额法庭提出诉讼,原告就要放弃追诉超出上额部分的权利。一旦放弃后,以后也不可能就同一件案件再次起诉。比如,拖欠货款的合同纠纷中,被告欠原告7500美元,但伊利诺依州规定小额法庭受理5000美元以下的案件,如果原告放弃超过小额法庭最高
受理案件额度以上的数额即只要求被告偿付5000美元,该案则由小额法庭审理;超过的2500美元,原告要放弃追诉的权利,而且原告以后也不得就该2500美元再次提起诉讼。相反,如果原告坚持要求被告偿还7500美元,小额法庭将不受理该案,原告只能向普通民事法庭起诉。在美国,普通民事法庭的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法院费用较高,律师费用也很可观,因此许多原告经常会放弃一部分赔偿金额
的追诉权而选择在小额法庭诉讼。
是否可以将一件大案拆开成几件小案,分几次在小额法庭提出诉讼?许多州规定,不得将同一件案件拆分成几件案件起诉。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所涉及的行为发生在不同时间,或者存在几个合同,或者是多次损害财物,可以作为几个案件来起诉。不过,许多州对原告1年使用小额法庭的次数有所限制,并且次数越多,其后的最高上额越少。例如科罗拉多州规定同一原告在小额法庭提出诉讼每月不
得超过2次,每年不得超过18次。因此,在决定分成多件案件在小额法庭起诉前,原告应当查清每年的诉讼限量次数是多少。
小额法庭受理的案件主要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小额金钱案件,如违约纠纷、侵权纠纷,但身份案件(诽谤、侮辱、诋毁名誉、更改姓名)、婚姻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不属于小额法庭的受案范围。
(二)小额法庭与普通民事法庭的区别
美国的小额法庭是为民众设计并使用的诉讼法庭,不需考虑民众的经济状况、文化背景和法律素质,与普通民事法庭相比,它有以下特点。
1、起诉简便,立案容易。原告起诉时只须填写一张法院事先准备好的免费表格
,简单陈述基本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即可,无须提供证据。
2、法庭只收取固定的规费,诉讼成本较低。
3、开庭审理前,被告无须提交书面答辩。
4、开庭时间灵活多样,常常在周末或利用节假日开庭,甚至当事人也协商可以确定开庭日期。
5、庭审程序简单,庭审按照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进行,但大大简化。法庭上并不要求原、被告提出详细的法律依据,只要陈述充足的理由,由法官对案件作出决定。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辩论时间非常简短,一般各用5分钟时间陈述理由,法官再用几分钟时间提问双方,然后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决。
6、对证据的要求不严格。小额法庭的证据采信标准不同于普通民事法庭,比较宽松。双方可以陈诉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一些在普通民事法庭不可能采纳的道听途说的证据,都可以在小额法庭上提出。不需要请律师做证据调查。
7、小额案件的审理大多不需要陪审团。但由于请求陪审团审理案件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有些州规定,如果被告要求,可以使用陪审团;也有的州规定被告可以通过将小额案件转到普通民事法庭来获得陪审团审判;更有的州规定,如果当事人为陪审团支付额外的费用,可以使用陪审团。实际上,使用陪审团审理的小额案件少之甚少,究其原因,不在于陪审团成员的遴选费时费力,而且由陪审
团审判的案件时间较长,当事人向小额法庭起诉,追求的是快速审结案件得到金钱,因此当事人一般不会选择费时费力的陪审团参加审判。
8、小额法庭鼓励当事人亲自参加案件审理,不提倡律师参加诉讼。许多州尽管允许律师参加小额案件的审理,但不做硬性要求。有的州的小额法庭则规定,原告及被告双方都必须亲自出庭,不可以由律师代理,不提倡律师参加诉讼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没有律师的参与,对原、被告双方都公平;二是小额法庭的案件涉及金额较小,而请律师的费用相对较高;三是小额法庭的庭审程序非常简单,
给双方的陈述时间较短,律师对案情的了解不一定有当事人透彻,当事人本人可能更容易把案情叙述清楚。
9、小额法庭的法官在庭审中起着主导作用,可以直接向双方询问并且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10、案件审理期限较短。一般在1、2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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